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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款律师:其他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3/19 1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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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程款项是每一个工程承包商应尽的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施工人员可能都会遇到以其他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项的这种情况,那么
宁波工程款律师
的这方面告诉大家如何处理?
如果在整个处理的过程当中,以发包方的甲方剩余支付为主要理由,拒不支付工人工程款的话,那么
宁波工程款律师
建议大家最好能够把发包方的甲方列为被告或者是第3人,他们可以在一个案件当中来进行处理,与此同时法院通常来说,对于只有发包方的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发包方才给支付施工方支付款项的这种约定也是不予支持的,所以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一方面我们能够获得更好的权益。
如果在处理的过程当中是以质量或者是工期延误而拒不支付款项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其实法律同样也会有明确规定,擅自使用不得就质量问题主张的权利,也就是说没有进行进度款项工期延长,那么这种情况下,施工方应该通过专业的律师来区分质量,从而确定责任方,进一步明确依法主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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