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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刑事辩护律师:私下约定缴纳保险时间有效吗?
发布日期:2020/3/16 1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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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进行工作的时候什么时候缴纳保险?其实这对于每一个员工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有的时候可能和员工会隔用人单位私下约定缴纳保险的时间,那么这样的一种时间是否有效,
宁波刑事辩护律师
在这方面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多解答。
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情况来看,
宁波刑事辩护律师
在进行全面辩护的过程当中明确的表示出,从目前情况来说,1994年的时候,关于国家的劳动法已经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是按照保险类型来确定资金的来源,并且逐步看向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相关的保险费用,这里面涵盖了5种保险费用,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要是双方确定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是私下约定的话,基本上是无效的。
因此如果是合同签订之后,那么基本上用人单位就应该在员工到公司30天之内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种社会保险没有缴纳的话,那么员工有权向相关的社会保险部门来进行反应,所以说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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